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13臨河債(代碼:124427)2014 年1 月20 日的交易未呈現活躍市場交易特征,收盤價格嚴重偏離公允價值。為使持有該債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中國證監會[2008]38 號公告)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經和托管人協商,本公司決定自2014 年1 月20 日起對旗下基金持有的13臨河債按照該債券在交易所市場前一日收盤價調整估值。
自上述證券當日收盤價已能反映其公允價值之日起對其恢復按交易所收盤價進行估值,屆時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