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公告
國泰金龍行業精選基金開展份額拆分及持續銷售活動與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發布時間:2008-02-25 00:00
國泰金龍行業精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為國泰金龍系列證券投資基金的子基金之一。為滿足廣大投資者的理財需求,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對本基金開展基金份額拆分及持續銷售活動,同時對《國泰金龍系列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中相應條款進行修改。
一、基金份額拆分
基金份額拆分是在保持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資產總值不變的前提下,改變基金份額凈值和持有基金份額的對應關系,重新列示基金資產的一種方式。份額拆分對持有人的權益無實質性影響。
二、拆分日
本基金份額拆分日為2008年3月10日。
三、拆分對象
拆分日登記在冊的本基金份額。
四、基金拆分的計算方法
基金拆分日日終,本公司將根據基金份額拆分比例,對持有人在拆分日登記在冊的基金份額實施拆分。拆分后,持有人基金份額數按照拆分比例相應增加,拆分日基金份額凈值調整為1.000元。拆分公式為:
拆分后基金份額數=拆分前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拆分比例
基金份額拆分比例=拆分日基金資產凈值/拆分日登記在冊的基金份額總數(為拆分前基金份額總數)
其中,拆分后基金份額數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基金份額拆分比例保留到小數點后9位,采用循環進位的方法分配因小數點運算引起的剩余份額。
基金份額拆分后,基金資產凈值(包括已實現收益、未實現收益和實收基金的金額)沒有變化,基金未來的分紅能力也不受影響,僅基金份額總額與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數相應調整,對持有人的權益無實質性影響。
假設某持有人持有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額凈值為3.812元。則拆分后,該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變為38,120份,基金份額凈值在拆分日調整為1.000元。
五、基金拆分當日及后續申購與贖回的規定
1、在拆分當日,投資者申購和贖回申請都將按照拆分日基金份額凈值(1.000元)計算并確認申購份額和贖回款項。
2、在拆分日后,基金份額凈值將在拆分日基金份額凈值(1.000元)的基礎上變動,投資者申購、贖回價格將以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計算。
3、由于本基金實施拆分,基金份額持有人在基金拆分日的有效贖回申請將以拆分日基金凈值(1.000元)計算贖回款項,拆分當日無法全額贖回所持有的份額。
4、為確?;鸱蓊~持有人及時獲得本次拆分信息,本公司將在拆分后及時公告基金份額拆分比例及相關事宜。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于2008年3月12日起查詢原持有份額的拆分結果。
5、基金份額拆分日,本基金暫不接受除申購、贖回及修改分紅方式以外的其他業務。
6、持續銷售期間采用日常申購和贖回費率。
六、關于限量申購持續銷售活動的有關規定
1、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為確保本基金日后平穩投資運作,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個月內,本公司將采用比例確認的方式,對本基金銷售規模實行限量申購控制,將本基金總資產規??刂圃?0億元以內。
2、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T-1日(T為自本公告發布日起六個月內的任一工作日),若總資產規模不足80億元,但是預計T日規模可能達到或超過80億元,本公司將在T日刊登公告,從T+1日起不再接受申購申請。若截至T日總資產規模不足80億元,則對T日的申購申請全部予以確認;若超過80億元,則對T日的申購申請按比例確認。
若T日總資產超過80億元,則T日申購申請確認比例的計算如下:
T日申購申請確認比例=(80億元–(T-1)日基金總資產)/T日有效申購申請金額
按照上式計算的確認比例,投資者在T日提交的有效申購申請將部分予以確認。
計算結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投資者的申購費按照有效確認申購申請金額對應的費率計算。
3、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T日,若本公司無法預估但總資產規模截至T日已經達到或超過80億元,本公司將對T日的申購申請按比例確認(比例確認公式同上)。本公司將在T+1日刊登公告,從T+1日起不再接受申購申請。
4、若發生按比例確認申購申請的情況,本公司將于2個工作日內公告所采用的確認比例。
5、若發生暫停日常申購的情形,待基金運作平穩后,本公司將另行擇機公告恢復本基金的日常申購業務。
七、基金合同的修改
經與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本公司決定修改《國泰金龍系列證券基金基金合同》中關于基金面值的條款,將基金合同第七條《基金的基本情況》“基金份額面值為人民幣1.00元”修改為“本基金基金份額首發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上述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并已履行了規定的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此修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八、銷售機構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萬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渤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齊魯證券有限公司、恒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具體銷售安排請以各代銷機構的公告或解釋為準。
九、其他事項
1、本公告僅對本基金基金份額拆分及持續銷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及本公告發布在本公司網站(www.029xiyu.com)。
2、本基金如增加其他銷售機構,本公司將及時公告。
3、本公司可綜合各種情況對基金份額拆分及持續銷售安排做適當調整。
4、投資者可登錄本公司網站(www.029xiyu.com)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688,免長途話費)咨詢相關情況。
風險提示:本公司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拆分將使基金凈值降低,拆分日基金凈值將為1元,但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不會因拆分或凈值的變化而降低或提高,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下,基金投資仍有可能出現虧損或基金凈值仍有可能低于1元。投資有風險,請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決策前,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