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公告
國泰金鷹增長證券投資基金2010年第一次分紅公告
發布時間:2010-01-08 00:00
國泰金鷹增長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2年5月8日生效。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國泰金鷹增長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本著及時回報投資者的原則,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基金管理人”)決定對本基金進行2010年第一次分紅。
根據《國泰金鷹增長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經本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由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復核,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為79,392,113.36元。本基金管理人決定以2009年12月31日的可分配收益為基準,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利潤分配方案
以2009年12月31日已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為基準,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紅利0.69元。
二、利潤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2010年1月15日
2、除息日:2010年1月15日
3、紅利分配日:2010年1月18日
三、利潤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份額持有人。
四、利潤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紅利方式的投資者,其紅利將于2010年1月18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紅利將按照2010年1月15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額凈值為計算基準確定再投資份額。本基金管理人對紅利再投資所確定的基金份額于2010年1月18日直接計入其基金賬戶,2010年1月19日起投資者可以查詢、贖回。
3、已凍結基金份額的紅利發放按照《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的相關規定處理。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利潤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
六、提示
1、權益登記日以后(含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或轉入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以后(含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或轉出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因分紅導致基金份額凈值調整到1元初始面值或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下,基金投資仍可能出現虧損或基金份額凈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七、咨詢辦法
1、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029xiyu.com
2、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400-888-8688(免長途話費)
021-38569000
3、國泰基金管理公司直銷網點:
上海直銷柜臺 電話:021-38561727
北京直銷柜臺 電話:010-66553055
網上交易平臺 http://www.029xiyu.com
電話:021-38561735
4、各代銷機構
?。?)代銷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機構的代銷網點。
?。?)代銷券商:中國建銀投資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萬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民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齊魯證券有限公司、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恒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廈門證券有限公司、華寶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英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廣發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機構的代銷網點。
特此公告。
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8日